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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

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管理遵循择优评定的原则。企业满足《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即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评定程序按照区县初审、推荐至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综合评审、会议审定等程序。


对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是指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参加年度考核与定期复核。考核内容为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获得称号满三年后应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继续保留“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复核未通过的企业,撤销其“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并收回铭牌。


支持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奖、重庆专利奖等相关奖项,并作为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专利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等项目的参考因素。部分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资金支持,办理详情请咨询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我市将免费组织一系列企业相关培训、交流、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