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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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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落实《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和《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渝知发〔2022〕25号),现就申报2022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培育任务、项目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绩效目标

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一)在与培育相关的技术领域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合计20件及以上,且至少包括1件发明专利授权。

(二)在与培育相关的技术领域实现以下目标至少3项:

1.新增转化实施至少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新增专利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2.新增专利转让、许可1件以上,并获得转让许可收益500万元以上;

3.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1000万元以上;

4.实现除质押融资以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100万元以上,投融资方式包括知识产权引资、技术入股、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

5.新增PCT专利申请1件及以上;

6.获得中国专利奖或我市专利有关奖励、科技进步奖等官方奖项;

7.参与或主导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争取将相关必要专利纳入产品和技术标准。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强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的有关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单位的,鼓励联合企业等产业化主体共同实施,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合作单位。鼓励申报单位整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优势资源,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合作单位。

(二)本年度立项支持数量12个左右,具体立项个数按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企业、科研院所已承担往年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三)本培育工作产生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风险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报我局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

(四)申报单位将《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简装成册。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雷飞宇;联系电话:67521202;邮箱:77692308@qq.com;联系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知识产权局2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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