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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的通知

日期: 2025-09-1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3〕81号)、《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办法》(渝知发〔2024〕22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加快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支撑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申报工作,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产生的运营绩效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信用良好。

(二)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拥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许可、商标品牌培育推广、证券化、投融资、作价入股等运营业务的典型案例和运营成效,其中促成知识产权交易3笔以上,且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或促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促成知识产权许可转让30次以上。

二、申请材料

(一)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一份);

(三)运营绩效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撮合的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合同、质押融资及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知识产权权利转移、许可合同、质押登记合同备案手续;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费的银行进账单、发票复印件;发布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信息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交易、质押融资、投融资的中介服务协议;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交易的中介服务费的银行进账单、发票等。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一份。

三、申请补贴程序

按照“申请、评审、审定、公示、拨付”程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工作。

(一)申请。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9月19日前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开展现场评估,形成评审意见。

(三)审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局长办公会审议意见,确定拟补贴名单。

(四)公示。市知识产权局将审议通过的拟补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五)拨付。直接拨付补贴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准确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二)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运营绩效补贴工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本辖区内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时,主动做好服务,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附件:1. 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申报书

2. 佐证材料清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王老师、蒋老师;联系电话:67097232、67520972;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402室;邮编:400023;邮箱:cqzscqy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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