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3日
重庆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普惠工程,积极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进一步提升重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能,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助力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为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聚焦中心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围绕服务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科学规划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架构,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创新需求,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不同类型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和创新阶段的需求差异,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聚焦数字赋能,实现普惠可及。加强知识产权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可及。
(三)发展目标
经过一年的建设,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任务,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协同有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数字化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支撑效能显著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更加普惠。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分层级建设“市—区(县)—园区”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全市38个区县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层级和体系。强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骨干枢纽作用,赋能本地区其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鼓励区县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化“一站式”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在重点园区设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信息检索等服务,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服务资源,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厘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边界,发挥公共服务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市场化服务的深度支撑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推动两江新区同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开展协作,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汇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形成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叠加效应。鼓励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公益培训和公益讲座等公益服务。鼓励区县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以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化服务机构协同开展特定技术领域专利导航、风险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
3.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梳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现状,深入挖掘创新主体的需求,编制发布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标准,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工作,并推动实施。(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围绕业务办理、信息服务、运用服务、维权援助、综合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梳理并发布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发布个性化服务事项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定发布全市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统一规范。(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
(三)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
5.规范业务服务窗口。充分发挥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人才队伍和基础硬件优势,推动在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开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理业务,拓展业务职能,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综合服务效能。争取在集成电路产业密集区域,单独建设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理窗口,在全市形成“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专项业务受理窗口”的功能布局,加速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创新成果确权与应用转化。完善业务服务窗口管理规范,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及服务监督评价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
6.建立公共服务机构评价机制。依托“重庆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开发建设公共服务机构评价模块,将评价数据作为公共服务机构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动态总结优秀案例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标杆模板”,为构建科学、统一、动态迭代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供实践支撑。(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服务机构)
(四)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
7.延伸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服务触角。将专利、商标业务工作前端延伸至区县,推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全覆盖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同市级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实现远程互联,方便基层区县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相关业务。将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纳入后台支撑体系,依托其系统内专业化优势,强化跨部门协同响应能力,确保服务效能最大化。拓展区县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窗口业务范围,为区县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业务咨询、网上申请辅导等服务,实现专利、商标业务“就近办、一次办”,让创新主体“少跑路”。(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8.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重庆知识产权在线”,构建权利人专属服务空间,便利权利人“一键查询”名下全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及时推送缴费期限、办事进度等提醒信息。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进行在线征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供需匹配,提高服务效能。对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进行GIS落图,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线快速定位查找。建设非正常专利申请预警模块,实现对拟申请专利的智能排查预警。推动建设商标在线服务小程序,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商标品牌服务。在市级和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专利、商标等数字化服务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五)推进公共服务特色化
9.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在线征集等方式,多渠道挖掘区域内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需求,形成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清单。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选取优秀解决方案路演、现场签约等方式,推动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形成供需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0.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伴随式”服务机制。紧扣结合“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部署,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战略咨询、风险预警等全流程、伴随式服务,形成“项目陪伴式服务”范式,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六)推进人才建设专业化
11.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设置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与相关市级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推动将知识产权作为培训课程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培训项目,拓宽知识产权培训的对象范畴。支持区县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训。面向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期、分类选派优秀服务人才到发达地区学习,与发达地区共享共用其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站点资源,提升服务人才的专业化水平。邀请国际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培养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2.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崇尚职业技能、重视知识产权、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
三、实施步骤
重庆市将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推进、持续完善”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一)启动阶段(2025年1月—2025年5月)
成立试点工作专班,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部署任务分工,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25年9月)
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实施举措、完成时限、责任单位,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地方标准制定,实行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及动态更新。
(三)评估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0月)
根据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进行持续改进;开展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组评估验收。
(四)巩固阶段(2025年10月之后)
巩固试点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探索更多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原创性、创新性举措,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的指导和规范管理,推动各区县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素保障
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实施一批试点项目,引导各级各类平台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各区县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政策。
(三)宣传推广
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宣传、业务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信息利用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各区县储备和传播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成果资源,宣传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信息公共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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