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2-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3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2-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3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3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银保监局 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要求,务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水赋能作用,有效扩大融资规模和惠益面,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保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5月6日
关于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要求,务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水赋能作用,有效扩大融资规模和惠益面,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构建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4:2:2:2的风险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单户1000万元以内、担保费率1.5%以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损失,按规定给予风险代偿补偿。(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二)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机制,支持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授信额度,对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单户1000万元以内、费率1.5%以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业务,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1-1.3%担保费补贴。(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三)运用央行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相关金融机构运用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发“再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信贷产品,助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责任部门:人行重庆营管部)
(四)人行重庆营管部建立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总体要求,改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业务办理流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优化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部门: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五)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港湾,鼓励银行机构在科技资源聚集的国家和市级高新区选取部分基层银行网点,打造成为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延伸首贷续贷中心触角,完善基层金融治理、政策宣传直达、信贷培育对接、综合金融服务和问题反馈解决等5大功能,聚焦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主动进园入企宣传政策、融资对接、培育辅导,实现政策、资金、服务高效精准直达科创企业,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续扩面增量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部门: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六)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充分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不良率考核等支持政策,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基层机构,可不作为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对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责任部门:重庆银保监局)
(七)搭建银行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的对接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银企对接”等系列活动。依托长江‘渝融通’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模块,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督促银行建立融资对接台账,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责任部门:人行重庆营管部、市知识产权局)
(八)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推动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交易保险等新型险种服务常态化,市知识产权局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生的保费按照50%比例(单笔不超过2万元)给予补贴。(责任部门:重庆银保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九)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为科技型企业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以知识产权为依托的新型融资途径。(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与持续管理。支持评估机构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适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场景的评估工具,提高评估效率,降低评估费用。市知识产权局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产生的评估费按照50%比例(单笔不超过2万元)给予补贴。(责任部门:重庆银保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十一)市级有关部门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明确倡导性考核指标,适时开展重庆市知识产权金融特色银行试点、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等工作。(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积极争取开展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推动质押登记数据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司系统共享互通。鼓励各区县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和其他金融创新模式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贴息、贴费、奖励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