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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1. 申报单位编写《重庆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方案》,填写《重庆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申报书》;

2. 培训基地所在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报送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3.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答辩和评审;

4. 通过考察和评审的,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授牌。



一是应为在渝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可多单位联合申报);

二是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工作团队基本形成,拥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强、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三是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具备开展知识产权社会培训所需要的教学设施和辅助设施;

四是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发展目标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

五是组织管理机制完善,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学的学员考核、师资管理、教学评估系统。


一是组织遴选或编写培训教材,组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三是承接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委托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

四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利用国内外优质资源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有效途径;

五是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及相关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六是推广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开发和运用移动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


一是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三是为社会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帮助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四是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