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基本条件可以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一般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相关项目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具有开展相应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青年研究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相关项目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组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开展相应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同一单位每年度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研究项目各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申报1项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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