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7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7 |
关于《重庆市专利导航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加强专利导航是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创新效率、节约创新成本、加强专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专利导航工作,2021年6月,用于指导规范专利导航工作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2021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争取到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规划设计、资源保障和成果应用进一步加强,各地区构建起特色化、规范化、实效化的专利导航服务工作体系的目标;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启用了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专利导航成果、专利导航工具的收集、评价、推广、共享,有序推进全国专利导航工作水平提升。从全国其他省市看,浙江、辽宁、江苏、海南等省市均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全国上下一盘棋,共同促进专利导航与经济、产业深度融合。
我市的专利导航工作已有多年的工作基础,国际级专利导航平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两江协同创新区、重庆高新区)和市级专利导航平台(31家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已在需求支撑、服务供给、示范引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已基本成型。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已经是我局的重点专项之一,多年来积累了一大批支撑创新的专利导航成果。
2023年新实施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对完善全市专利导航服务、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成果统计与发布、公益性专利导航工具类产品的开发运用以及建立专利分析评议制度等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亟需制订规范性文件予以贯彻落实。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括制定依据、专利导航定义、工作原则、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专利导航平台管理共8条,明确了包括平台类型、平台功能定位、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程序。
第三章专利导航绩效补贴项目共5条,包括项目定义、支持方式、金额、申报条件、管理程序。
第四章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共2条,明确了专利导航备案和成果应用有关要求。
(二)核心内容
1.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定位。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定和管理,主要为园区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智、重大技术创新等提供公益性专利导航服务,拓展其他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
2.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的申报和建设主体。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以园区、高校院所、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孵化器等为建设主体,同时具备《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3.对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市知识产权局每两年组织一次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保留“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称号。《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取消重庆市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称号的情形。
4. 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的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对依据《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完成的符合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成果进行补助。项目补助方式为择优、“后补助”、一次拨付,支持额度为每项5万元。
5. 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该办法对已实施的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进行了完善,申报单位由企业扩展到了重庆市内具有研发或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校院所。
6. 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申报专利导航绩效补助项目的专利导航成果在导航目标、导航质量、导航成果、完成入库备案四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精简、效能原则,将专利导航的平台管理和项目管理纳入一个文件进行规定,两部分内容相对独立且有效衔接,统一命名为《重庆市专利导航管理办法》。
二是提出了促进发挥专利导航服务效能的工作原则,即政策引导与需求主导相结合、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分析研究与成果推广相结合,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具体条款中。
三是强化了对专利导航平台的动态管理,开展定期自评和绩效考核,畅通“有进有出”通道,确保各平台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四、文件形成过程
在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同类型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经多次专题研究、召开征求意见会、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该办法进行了充分论证,完成了局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并由局会议审定通过。
五、解读部门
本政策解读由市知识产权局解释,联系电话:023-675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