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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11

一、出台背景

企业作为创新源头供给核心力量,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一直是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从国家到地方不断强化的重要抓手。

一是国家层面。2013-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企业贯标推行、优势企业培育、示范企业培育“三阶段”培育路径,共确定了六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了一批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势企业,和一批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企业,影响和带动一大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2022年,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分型分类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的工作基础。

二是我市层面。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地方局要出台配套培育措施的要求,我市立足地方工作实际,自2014年起启动了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形成了“三层(市级优势、国家优势、国家示范)、三级(市级、区级、国家)”的企业知识产权培育模式。在培育方式上,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宣传培训与支持政策相结合、面上培育与重点培育联动发力、创造管理与多元运营相协调的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进一步对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培育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一流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价标准、管理监督等予以固化。

三是其他省市。全国80%以上的省市均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形成了全国上下梯度明确、各地地方特色鲜明的培育模式。

二、主要内容

《评定管理办法》对申报条件、评定和复核程序、管理监督等进行细化明确。全文共五章十九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定义、评定原则、职能职责;第二章为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专业条件涵盖了知识产权制度、创造、运用、保护和宣传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第三章为评定程序,确定了评定频次、提交材料和评价流程;第四章为管理考核,明确了优势企业的支持措施和工作任务,确定了复核和考核的时间、内容、流程、结果以及违规行为处理等。第五章规定了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主要特点

《评定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政策和我局培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有条件设置科学全面、程序规范有效、条款简洁清晰的特点。申报条件涵盖了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全方位考察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撑作用和知识产权竞争实力。程序包含了评定程序、考核程序和复核程序,保障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形成了动态管理的全周期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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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