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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20

一、相关背景

为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做出的贡献,国家和地方95%的省市均相继设立了各种形式的专利奖励,既有省级政府奖,也有政府部门奖。近年来,我市专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专利创造布局数量和质量明显增强。为适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从政府层面出台专利奖励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在此背景下,我市从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入手,在多个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政策中,明确写入了实施专利奖励的规定。《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明确奖励优秀专利项目,《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推动设立重庆市知识产权奖。2022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设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贡献奖,重庆专利奖作为其中奖项之一,作为市级部门表彰项目。

重庆专利奖的设立,是对《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具体落实,充分体现了当前重庆知识产权发展实际需求,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必将更好地引领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更加有效地激发企事业单位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做好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工作,根据《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了《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对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组织领导、申报条件、推荐方式、评选程序、奖励标准和表彰形式等进行细化明确。全文共七章二十三条,其中:第一章一至五条明确了重庆专利奖设立依据、奖励原则等,明确了评审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章六至七条明确了奖项设置、表彰名额和奖励方式;第三章八至十二条明确参评专利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得参评的具体情形,申报材料提交要求以及申报参评推荐方式;第四章十三至十五条明确重庆专利奖评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综合评审、社会公示、批准公布等程序;第五章十六至十八条提出专利项目获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要加强对重庆专利奖的宣传和交流,发挥专利奖励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第六章十九至二十二条明确对重庆专利奖评选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处理方式。第七章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主要特点

《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评审组织、奖项设置、评选程序、激励措施等专利奖评审全流程作出总体设计,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评审组织规范。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工作及评审结果的审核。成立评审工作办公室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重庆专利奖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聘请及日常管理工作。获奖项目建议名单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知识产权局报分管市政府领导同意。

二是奖项设置合理。《办法》明确设置重庆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既和中国专利奖的奖项设置保持同步,又考虑了重庆专利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是评选程序严谨。《办法》规定申报重庆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经各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驻渝部属高校、中央驻渝单位等推荐方可参评,确保参评项目质量。同时,对形式审查、评审标准、公示环节、异议处理等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是激励措施完善。《办法》明确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35项,并对获得重庆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提升了对优秀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同时,明确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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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