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2-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2-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9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关于《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29 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渝知发〔2022〕81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的通知》(渝委发〔2022〕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13号)文件精神,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近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对《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渝工商发〔2018〕33号)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
(二)核心举措
第一章商标奖励项目及标准规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奖励,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5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奖励30万元。
(三)适用对象
申请商标品牌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或者地理标志注册;
3.申请奖励的商标十年内未获得过市财政商标奖励资金;
4.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5.商标全体权利人同意申请。
6.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对同一地理标志权利人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获得相同或相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商标既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又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不予重复奖励。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驰名商标: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在中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四、新旧奖励政策差异对比
调整我市商标品牌奖励资助标准,由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10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奖励50万元调整为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5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奖励30万元。
五、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70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