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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477XR/2021-000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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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及运营绩效补贴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及运营绩效补贴办法(试行)》(渝知发〔2021〕65号)。现对《办法》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知识产权运营是有效发挥知识产权融资、评估、转移对接服务的支撑作用,融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功能,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落实市委抓紧做实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主目标,突出重点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需要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载体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是具备必要性。2021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号),明确提出“支持市场化机构建设运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级对建设经费给予500万元引导资助,并根据运营绩效按运营金额的2%给予补贴,市级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印发实施细则,细化政策内容,简化申报程序,妥善处理新旧政策衔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具备可行性。2021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支持重庆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挥知识产权集聚产业资源、创新资源和运营服务资源的带动作用,吸引创新主体、资本、机构、人才等要素,实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要素集中供给,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多元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三是具备科学性。2021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从12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尤其是运营平台载体建设方面作了全面性、系统性的指导和规范。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资助补贴条件、资助补贴程序、资助补贴及约束、附则五章,共二十三条,分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和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两个方面,包含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建设方式、条件程序、约束措施、绩效评价等内容,覆盖知识产权运营的全过程和全链条,可操作性较强。

三、资助补贴条件

《办法》对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或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条件分别作了明确,具体包括主体资格、运行机制、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服务模块、运行成效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四、资助补贴程序

申请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市知识产权局面向全市发布通知,明确具体要求。申报单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开展现场评估,形成评审意见。

(三)审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局长办公会审议意见,确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市知识产权局将审议通过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拟资助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五)拨付。市知识产权局与拟资助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签订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拨付资助经费。

申请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营绩效补贴,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市知识产权局面向全市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申请单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定。根据局长办公会审议意见,确定知识产权运营绩效拟补贴名单。

(四)公示。市知识产权局将审议通过的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经费。

五、资助补贴标准

根据《办法》,对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级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对产业或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对全市知识产权运营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标品牌培育推广、证券化、许可转让、交易、投融资等运营工作,根据运营绩效按照运营金额的2%给予补贴。

六、生效时间

《办法》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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