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477XR/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渝知函〔2023〕43号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54号提案的复函

孔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建议》(第0554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背景及要求

2019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和专利导航等工作。2021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四川、陕西、甘肃、贵阳、昆明等地方布局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要求为:机构编制方面,机构性质应为公益服务性质,省级保护中心工作量不少于60人。办公场地方面,应设有接收大厅、调解室、巡回审理庭、机房等办公区域,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原则上应位于优势产业集聚区内或附近,方便服务企业。经费保障方面,应设立一次性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和工作专项经费。

二、我市前期筹建准备情况

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3月,市政府致函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申请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12月,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科技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明确列入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今年4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快推动我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致信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长雨局长。

(一)机构编制方面20216月,市委编办同意调整设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挂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牌子﹞,为市知识产权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并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予以财政保障。20219月,市知识产权局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中心内设机构设置规定》,明确保护中心下设综合科、专利预审科、维权保护科、专利导航科、成果转化科、信息科等6个科室。

(二)人员配备方面。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下,保护中心先后通过公开招聘、遴选、转聘、考核接收等方式配备人员18人,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6人,公招即将入职3人。

(三)办公场地方面20219月,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将江北区五简路9号办公大楼8-10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作为保护中心办公场地。目前,办公场地正按计划装修改造。

(四)经费保障方面。市财政局已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予以财政保障,并安排专项经费对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备、信息化系统建设予以保障。

(五)材料评审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于20229月对重庆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了资料考察和线上视频考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与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保护中心剩余事业编制落实落地,并加大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汇报争取力度,力争尽快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我们将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依托,积极探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快我市有关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快速获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等工作,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5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