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重庆市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协同。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负责科室和工作联系人,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大试点实施力度。
二、加强企业遴选。按照2023-2025年实现全覆盖的安排,各区县原则上每年从辖区内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1/3纳入试点。其中首批试点企业名单于7月26日前连同工作联系人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并将电子档发送到联系邮箱。2024年和2025年试点企业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20日前。
三、加强信息收集。各区县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注重收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情况反馈,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有关工作建议或典型案例及时反馈。
附件:重庆市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工作方案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23年7月21日
(联系方式: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雷老师 67521202 邮箱:77692308@qq.com;市经济信息委 科技处 曹老师 63895941;中小企业处 陈老师 63895477)
重庆市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
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重庆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是由我国提出并推动制定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是创新管理国际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标准以创新价值实现为核心导向,坚持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开展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是以全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工作对象,引导创新主体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推动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二、试点目标
从2023年起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我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组织发动。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企业知识产权有关情况,动员企业积极参与试点。注重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中加大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参与试点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确定试点企业。从2023年起,分三批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确定每年参加试点的企业。原则上每批次按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的1/3确定试点企业数量,其中2023年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
(三)组织标准实施。试点企业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www.tc554.org.cn,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实施的流程为:1.初始测评。企业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2.学习实施。试点企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学习ISO56005国际标准及其权威解读、公益课程,获取标准学习与实施相关资料,交流分享标准实施实践案例。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依托综合服务平台跟踪了解试点企业学习情况和相关需求,不断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量化评价。试点企业可自愿选择专业评价服务机构,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分级评价,量化评价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情况。
(四)开展阶段评价。试点企业根据综合服务平台有关提示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相关数据填报,企业填报的数据将同步用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复核,也将作为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复核的参考条件。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不同产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试点企业的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反馈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共同做好试点的组织推进、业务指导、阶段评价和信息共享。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共同做好试点企业的组织动员、择优遴选、指导督促、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在专利奖申报、知识产权项目立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重点工作中注重加强试点实施成效的运用,统筹安排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等为试点提供支持。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要做好工作资源的统筹协调,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通过政策宣讲、组织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ISO56005国际标准的宣传推广和支持指导。积极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将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宣贯推广,进一步扩大试点影响力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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