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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渝知发〔2020〕18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申报技术领域属于《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9〕14号)中重点培育的8个产业集群范围。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主体须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时,还可以与上下游产业链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时,除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外,还必须同时联合市内企业共同申报。

(一)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技术领域属于本项目支持领域范围。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预期专利成果对于突破国际技术封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2.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来源,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近三年专利产品产值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无严重失信行为。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有效,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备;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拥有有效专利30件(含)以上,其中拥有与培育计划涉及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5.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工作优势。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技术领域应属于本项目支持领域范围。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预期专利成果对于突破国际技术封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2.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能力。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拥有与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

3.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申报项目的相关技术领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荣誉,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4.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机制。优先支持与相关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申报的高校、科研院所。

5.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6.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具有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具备参与或牵头区域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技术创新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经验。

4.每家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不超过2家。

三、项目任务及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

1. 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组织管理体系。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组成单位、人员和责任,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并运行企业与高校院所等研发机构的技术交流与沟通机制,建立并运行研发人员与专利服务人员的融合互动机制。

2. 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技术领域的竞争态势分析。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应用管理平台;开展所涉及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的竞争态势分析、技术发展趋势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3.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前瞻性专利布局。确立拟培育高价值专利的研发策略和路径,形成并持续更新前瞻性高价值专利布局报告,建立高价值专利技术研发管理的规范流程。

4. 提升高价值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质量。建立以高价值专利培育为目标的专利预审机制,形成专利预审报告;撰写保护范围适中、权利状态稳定的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并对高价值专利申请进行过程跟踪。

5. 加强高价值专利的转化运用。建立并运行高价值专利市场化运用机制,加强与市内外有关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转化对接。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许可转让、投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高价值专利价值实现渠道。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探索围绕高价值专利推动形成标准必要专利。

6. 强化高价值专利的保护。建立并运行全方位的高价值专利保护和预警机制,制定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方案。

7. 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示范效应。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典型做法和模式。召开项目启动会和示范成果推介会,引领上下游企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高价值专利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绩效目标

在项目实施期内,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新增发明专利20件以上,新增PCT专利申请1件以上,并达成以下目标3项或3项以上:

1.新增专利产品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2.新增专利转让许可收益1000万元以上;

3.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1000万元以上;

4. 专利作价入股新增500万元以上;

5. 获得知识产权投融资100万元以上;

6.组建1个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建立专利池,且入池专利数量不少于200件;

7.与培育相关的专利获中国专利奖1项以上;

8.与培育相关的专利技术纳入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9. 与培育相关的专利历经无效宣告程序得以维持,或历经侵权诉讼且胜诉;

10. 与培育相关的专利或相关产品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拟申报单位事前应与合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组织好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二)形式审查。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和择优推荐,并将推荐项目汇总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四)项目立项。市知识产权局依据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任务合同书,拨付项目经费。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数量。市知识产权局在本年度所支持的产业领域内,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支持,支持数量届时视财政预算安排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支持举措。市级财政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并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40%的财政经费支持,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财政经费。

六、申报要求

(一)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2018年度、2019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承担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信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在现有研发基础上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制定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实际。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

(三)本培育工作产生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风险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报我局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结果进行通报,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验收。

(五)申报单位将《重庆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计划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简装成册。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联系人:雷飞宇、张朝君;联系电话:67521202、67612599,邮箱:77692308@qq.com;联系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2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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