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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日期: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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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知发〔2019〕56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属于国家和重庆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在重庆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能力较强。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且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15件及以上(含专利、商标等);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或拥有国外专利(商标)1件及以上;或拥有驰名商标。

2.工作体系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企业或正在贯标企业;至少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良好;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且运行情况良好;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年营业额0.3%以上。

3.运用能力较强。企业拥有自主品牌;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具备专利信息检索和预警分析能力;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4.保护意识好。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企业注重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5.工作基础扎实。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建立了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工作机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本次申报实行纸质件申报,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地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推荐。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审定。经审定后在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2019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支持措施

(一)将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作为参加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的基础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及国家、市设立的鼓励发明创造的各种奖项的评选。

(二)将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作为申报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技术创新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标准化等项目申报的基础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书所列内容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及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近三年内承担国家和重庆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过程中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情况;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编制目录。

(二)每个企业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由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填报。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推荐汇总表统一命名为“**区县优势推荐汇总表”并发送至邮箱:cqzscqyyc@126.com。联系人:雷飞宇、张朝君;联系电话:67521202,67612599;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203、2209。

附件: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 

      2.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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