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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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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知发〔2018〕45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完善。至少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良好;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且运行情况良好;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应大于营业收入的0.3%。
  (二)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拥有有效专利20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拥有本行业重要核心专利,或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市平均增幅以上;同时上一年度专利申请10件以上,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三)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企业拥有自主品牌;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具备专利信息检索和预警分析能力;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企业注重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比较扎实。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优先。
  二、申报程序
(  (一)申报。本次申报实行纸件申报,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地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二)推荐。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审定。经审定后在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2018年度市级知识优势企业。
  三、有关要求
  每个企业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由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填报。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推荐汇总表统一命名为“**区县优势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叶春梅;联系电话:6751293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3室;邮编:401147;电子邮箱:826397974@qq.com。


  附件:1. 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 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27日


  渝知发〔2018〕4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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