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将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为提升重庆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知识产权领域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公示公告等信息,全面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和成效。以“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政策、下级机关准确执行政策”为目的,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制作图文图解等,及时解读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5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篇,中央和地方媒体刊载50余篇。不断强化与“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数量6项。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5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群风采等政务信息类376条,法定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类126条,新增专栏专题4个。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形成衔接有序、答复规范、制度严密、流程通畅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在办公室安排专人及时受理人民来信,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登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协调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申请人。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抓好文稿起草、审核流转、涉密审查、公开发布等环节,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规范且真实有效。

注重公开平台建设。以局门户网站为首要公开载体,不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板块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切实在强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加强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和技术支撑,筑牢政府网站网络安全“防护墙”。定期对门户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测,切实杜绝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全年对网站安全检测评估3次,发现问题157个,已全部整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年举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场,在中央和地方媒体刊载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新闻稿件150余篇。

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办公室相关工作汇报,全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56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公开意识、拓展公开范围、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网站栏目的设置上有待进一步优化。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整改和落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量。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对《条例》以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不断增强解读效果。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文件及解读材料,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