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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问答

    (1)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年度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书》,经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

    (3)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名单并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4)经审议确定拟设立名单,予以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授牌。


    (1)申请主体应为区县(乡镇、街道)政府部门、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公益事业单位、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大型商贸流通市场、高校科研院所等实体机构;

    (2)配备必要的熟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

    (3)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

    (4)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发展目标和工作推进计划;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1)服务于企业,推动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能力提升。

    (2)服务于产业,赋能区域品牌经济发展。

    (3)服务于基层管理部门,畅通商标品牌管理“最后一公里”。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加大高知名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是培育、帮扶、指导商标品牌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探索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发展的新路径,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品牌价值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