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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问答

    为加强重庆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指导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站的建设工作。

(一)申请主体应为重庆市内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大型商贸流通市场、高校科研院所等实体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行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具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专业团队,人员业务素质强;

(三)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数据库、信息分析工具和相关资源;

(四)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服务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一)申报单位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年度申报通知,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二)申报单位所在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并向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报送有关材料;

(三)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结合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名单并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四)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授牌。

(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与报送。设置咨询和受理窗口,开通专门的咨询和受理电话,收集所在领域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定期征询企业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需求和意见;

(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接收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申请并提供指导服务,必要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应对建议,做好受理案件的咨询指导和跟踪反馈;

(三)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协调。帮助企业快速、精准获取专业知识产权服务;

(五)其他知识产权延伸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