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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477XR/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2020年12月重庆市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名称

被请求人名称

被请求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事实

行政裁决的依据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渝巴南市监知〔2020〕001号

“摩托车”(ZL   201630126843.6)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张中波

被请求人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许诺销售了侵犯请求人专利权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四十三条之规定。

责令被请求人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涉案产品,撤销涉案产品的网页广告,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1日

2

渝知法裁字〔2020〕7号

“一种具有摄像功能的智能穿戴设备”(ZL201821610111.4)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韩卫国

被请求人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了侵犯请求人专利权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七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请求人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侵犯请求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ZL201821610111.4号专利权的产品。驳回请求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处理请求。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4日

3

渝知法裁字〔2020〕8号

“电话手表(Z6)”(ZL201930053063.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韩卫国

被请求人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了侵犯请求人专利权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七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请求人重庆读书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侵犯请求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ZL201930053063.7号专利权的产品。驳回请求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处理请求。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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