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3-00075 | [ 发文字号 ] | 渝知函〔2023〕36号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477XR/2023-00075 |
[ 发文字号 ] | 渝知函〔2023〕36号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知识产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1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1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赖薪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冲突解决机制的建议》(第021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高法院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我国标准必要专利(以下简称:SEP)许可费率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移动通讯领域,国外也存在数量少、生效裁决少、多数以诉讼促调解的特征。而且,我国的汽车行业尚未发生SEP许可费率纠纷诉讼,国外也仅有一些诉讼中调解的案例,更没有生效判决。近年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通信领域SEP在汽车行业的跨界许可逐渐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迫切需求,我国在FRAND协商原则(“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的认定、禁令颁发条件、禁诉令的适用条件、管辖的确定、费率计算基本方法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的OPPO诉夏普管辖异议上诉案件中就SEP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问题首度确立了适度联系原则,明确我国法院可以裁决SEP全球许可费率案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具体要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发布《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加快推动汽车与通信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支持。针对汽车行业与通信行业在跨界融合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我们将向国家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二是强化反垄断监管。加强对“知识产权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知识产权”“涉及知识产权的搭售”“涉及知识产权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涉及知识产权的差别待遇”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汽车行业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经营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建立SEP全球许可费率司法裁判的新规则,为SEP案件包括汽车产业相关纠纷的全球治理贡献重庆司法智慧。引导涉及SEP许可的供应商提前完成许可认证,减少下游整车企业谈判负担。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