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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日期: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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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忠科罚字(2016)001号
麦克斯维苏胃康灵颗粒
 
江岸大药房马灌付平药店
该店销售的麦克斯维苏胃康灵颗粒,生产日期2014年3月19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201030120688.x,生产厂家为吉林省百年六福堂药业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10年3月17日,生效日期是2010年10月6日,权利人是重庆仁和麦克新迪药业有限公司,因未交年费专利权于2014年3月17日终止,该药品是在专利权终止后生产,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2
忠科罚字(2016)002号
麦克伊清龙泽熊胆胶囊
江岸大药房马灌付平药店
该店销售的麦克伊清龙泽熊胆胶囊,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201030120688.X,生产厂家为吉林省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10年3月17日,生效日期是2010年10月6日,权利人是重庆仁和麦克新迪药业有限公司,因未交年费专利权于2014年3月17日终止,该药品是在专利权终止后生产,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3
忠科罚字(2016)003号
麦克支可诺老年咳喘胶囊
 
江岸大药房马灌付平药店
该店销售的麦克支可诺老年咳喘胶囊,生产日期2014年12月2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201030120688.x,生产厂家为吉林省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10年3月17日,生效日期是2010年10月6日,权利人是重庆仁和麦克新迪药业有限公司,因未交年费专利权于2014年3月17日终止,该药品是在专利权终止后生产,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4
忠科罚字(2016)004号
洪光延胡胃安胶囊
江岸大药房马灌付平药店
该店销售的洪光延胡胃安胶囊(共10盒,每盒25元),生产日期2015年06月02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200410022329.4,生产厂家为云南保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04年4月15日,生效日期是2006年06月21日,权利人是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804房段兴,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但无专利权属变更登记,当事人亦不能提供有效的专利权属变更证明资料,该药品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5
忠科罚字(2016)005号
归芪三七口服液
江岸大药房马灌付平药店
该店销售的归芪三七口服液,生产日期2015年03月30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93109840.8,生产厂家为甘肃省金羚集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1993年08月18日,授权日期是2000年03月01日,权利人是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甘肃中医学院刘家骏,2001年10月10日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该口服液是在专利权终止后生产,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6
忠科罚字(2016)006号
麦克抗冲感冒解热颗粒
桐君阁大药房三十二店
该店销售的麦克抗冲感冒解热颗粒,生产日期2014年08月01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为ZL201030120688.X,生产厂家为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10年3月17日,生效日期是2010年10月6日,权利人是重庆仁和麦克新迪药业有限公司,因未交年费专利权于2014年3月17日终止,该药品是在专利权终止后生产,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7
忠科罚字(2016)007号
清心安神口服液
桐君阁大药房三十二店
该店销售的清心安神口服液,生产日期2014年05月21日,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200710056091.0,生产厂家为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07年09月19日,生效日期是2010年05月19日,权利人是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专利权于2013年09月18日转让给吉林康纯医药有限公司,该口服液是在专利权转让后原专利权人继续生产,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8
忠科罚字(2016)008号
美宝源湿润烧伤膏
桐君阁大药房三十二店
该店销售的美宝源湿润烧伤膏,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号为ZL95116651.4,生产厂家为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经查,该专利的申请日是1995年09月14日,生效日期是2001年02月21日,专利权于2015年10月28日有效期届满,权利人是北京市方庄小区方古园1区21楼401室徐荣祥,没有专利权属变更登记,当事人亦不能提供有效的专利权属变更证明资料,涉嫌假冒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02月06日
忠县科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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