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办理指南
一、受理对象
专利权人可以提出开放许可声明。共有人就共有专利权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交全体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条件
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请求人应当为专利登记簿副本中记载的全体专利权人;
2.请求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当为已授权公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
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过专利权评价报告且评价报告的结论支持专利权有效。
三、获取途径
1.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2.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
四、申请材料
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原则上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纸件方式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该表格应当为标准表格,并且由全体专利权人共同签章或签字;
2.共有专利权人同意开放许可的证明材料;
3.专利权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明;
6.许可使用费的简要说明。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请求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线上办理;
2.当面提交
当事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当事人面交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接收文件并向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出具收文回执;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退回文件并告知存在的缺陷。
六、办理进度查询
1.网络查询
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请求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查询办理进度;
2.电话咨询:023-67900002;
3.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七、相关表格
《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政务服务-表格下载-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相关”栏目中下载。链接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8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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